近日,我校医院在辽宁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之上,增加了沈阳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医疗服务范围的全覆盖。
从2015年3月5日起,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可持“沈阳市医疗保险卡”前来我院就医求诊,我校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将竭诚为您提供便捷、价廉、温馨、安全的医疗服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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