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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规章制度

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踪制度

2026年03月17日 09:40  点击:[]

为切实保障全校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各班级班长、学习委员具体负责本班级学生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

2.各学院学生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学生考勤情况统计与检查和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踪,每天按规定向学生处、研究生院报告本学院情况。

3.学生因病需要请假的,需认真填写请假条(确有需要的,可先提交电子版,纸质版随后补交),详细写明请假原因(体温、有无咳嗽等健康状况),按请假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学院辅导员负责将学生因病请假情况及时告知任课教师和相关集体活动组织者。

4.辅导员要密切关注所带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加强对本班学生的观察询问。对因病缺勤的学生,应认真登记其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并在每天的日报表上详细备注。

5.如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或疑似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学生处、研究生院和校医院。

6.对于因病请假的学生,辅导员要经常关心学生的身心状况,做好和学生家人的联系沟通工作,并每天详细记录学生的就诊情况、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康复情况,并报告学生处、研究生院和校医院。

7.学生就诊后,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就诊情況和诊断结果以及治疗方案、康复情况,由铺导员向学生处、研究生院和校医院报告。

8.因普通疾病缺课的学生,应按照校医院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经校医院、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审校后,持《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因病缺勤复课证明》,办理复课手续后,参加教学以及其它集体活动。

9.按规定应当进行健康观察和隔离治疗的,必须进入学校健康观察区或医学隔离区进行观察。观察或隔离期满,经校医院同意,学院发放《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观察隔离期满复课证明》,办理复课手续后,参加教学以及其它集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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